欢迎来到山东骏伯家政官方网站!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!     骏伯家政公司电话:0530-3810299  网站地图  |  XML
公司服务理念:贴心用心 帮助服务更多人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
400-999-1399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
从事家政服务的要求
发布时间:2019-11-16 17:57:47

一、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应具有下面条件:

  (一)满16周岁,有民事行为水准和服务技能;

  (二)具有受教育或相同学历教育;

  (三)有合法的身份证件;

  (四)身体健壮,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县级(含)前面机构的招工合法则说明。

  二、对于家政服务职工,必须如实向集团供应身份、学历、质量高等资格则说明及其他来参考资料。

  三、家政服务职工要应运满足持执业资格证书上岗。按家政服务职工的技术只能,应划分出初、中、高有差异等级,并收获其劳动报酬。

   四、家政服务职工有权与集团签署书面劳动合同,谈判公约具体方面,享有法律赋予工人的权力。热爱人们,更热爱家政服务内容。工作内容应征得家政服务职工的应许。

相关资讯:
2019-08-22 09:03:44家政服务简介
2019-08-22 09:03:44家政服务的基本内容
2019-08-22 09:03:44家政服务的小窍门
企业分站: